醜惡黑警的下塲
鐵證如山,
投訴警察課包庇無用,
黑警濫用私刑,
要付高昂代價
【明報專訊】退休警司朱經緯以警棍擊打市民鄭仲恒,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,罪名成立。朱案是繼七警案之後,另一宗牽涉警員濫用武力的佔領運動案件,備受社會關注,雖然辯方一再強調,朱經緯「真誠」相信要維持法治,有需要行使「合法權力」,阻止旺角再被佔領,然而觀乎事發片段,看不到朱非揮棍不可。警隊是香港最主要武裝力量,負責除暴安良,一旦自制自律稍為放鬆,很容易露出「野性的獠牙」,朱案是一個警惕,提醒警隊必須時刻冷靜克制,不可濫用手中武器。
朱案由發生至定罪,足足有1118天,是否拖得太久,不同政治立場人士看法未必相同。不過朱案由警方收到投訴,到今年3月正式提出檢控,過程確有可商榷之處,例如前年警方完成調查報告,向監警會提出「警棍是手臂延伸」,又無視影片證據,硬將「毆打」指控列為「無法證實」,與監警會拉鋸多時,難免令市民覺得警方護短。如何避免再有類似情况,值得當局認真檢討。
資料轉載/剪輯:
韓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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