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

佔中→雨傘運動第三十二日 北京拿田北俊開刀



佔中→雨傘運動第三十二日
陳聰:田北俊被免職 赤裸示範【以言入罪】
29.10.2014
http://youtu.be/wvjZ_WG6p24

田北俊:「梁振英作為特首,我就覺得,在內現時立法會的不合作運動,在外亦有市民佔中的問題,香港直情淪落到不能管治的地步,他是否應該考慮一下向中央政府請辭?」

田北俊一句建議梁振英考慮向中央請辭的說話,便惹來政協常委要免除他的全國政協委員職務。據知,理由是「反梁言論」違反了今年三月全國政協的其中一項「政治決議」──「積極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」。

在共產黨政治的角度看,免除職務十分合理,因為政協就政治協商,就是一個統戰的機關,如果一個政協經常出來跟特首打對台,沒有跟從「政治決議」的方向行事,實質上已失去統戰的功能,免除他的職務實是理所當然。

不過,在文明社會的角度看,田北俊只是「建議」梁振英「考慮」向中央請辭,第一沒有實際行動,如主動在立法會提出不信任動議;第二他仍然尊重特區與中央的關係,只是叫他考慮請辭。
然而,一句說話就要被免除職務,在赤裸裸地示範了一次甚麼是「以言入罪」!大家試想一下,如果他日香港實施廿三條,七一遊行高舉「梁振英下台」的標語,會否被視為「以圖推翻特區政權」、「危害國家安全」,違反廿三條?今天的田北俊,絕對可能是將來的香港!

在立法會角度看,此次事件也實在悲哀,因為再一次被證明,在香港當一個建制派議員,根本沒有「自由政治意志」!假設,泛民再向梁振英提出不信任動議,所有 身兼人大政協的立法會議員,他們還有投票的選擇權嗎?他們必定要投反對票,這也不是最悲哀,最悲哀的是,他們連投棄權票的空間也沒有!

另一方面,我艱難地也找到一個正面的角度看這件事。我敢問,這個免除機制,可以套用於普選特首嗎?即是,如果他日特首說了一些不應說的話,中央大可跟隨機制免去他的職務,罷免權仍在中央。
不過,中央可能覺得,與其事後免除田北俊職務,不如像處理劉夢熊般,從選舉那一刻就不讓他選上,這不是最穩陣嗎?是,不過這就是最悲哀的地方。

(本聲音專欄只反映主持人及個別參與人士的個人意見。)

資料轉載/剪輯:
何漢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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