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

佔中→雨傘運動→清塲後18-12-2014 香港警察被批評急劇公安化



佔中→雨傘運動→清塲後18-12-2014
潘小濤:香港警察被批評急劇公安化
18.12.2014
http://youtu.be/LHzCCNB_5HQ

一個十八歲青年,本是見義勇為好市民,反被冤枉為強姦殺人犯,最後更被處決,十八年後沉冤得雪,父母獲得三萬元的慰問金!

事發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自治區。1996年4月9日,呼和浩特市毛紡廠的18歲工人呼格吉勒圖夜班休息時,聽到女厠有女子呼救,趕往施救時,發現女子已遭姦殺。到附近警署報案,卻警方認定爲兇手,並屈打成招,61天後,法院判他死刑,並立即執行。

2005年,被稱爲「殺人惡魔」的內蒙連環姦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,他供述了10宗姦殺案,首宗即爲女厠姦殺案,並準確指出犯案現場,翌年更主動要求重審呼 格案,稱「在生命盡頭找回良知」。所有證據都顯示,已被槍決的呼格吉勒圖是含冤而死,但偵辦此案的多位警官已因「迅速破獲大案」獲立功表彰,不斷高升,甚 至已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,也因此,重審遇到極大阻力,要再拖九年才能還呼格吉勒圖一個清白。

冤案,在中國多不勝數,有的像呼格吉勒圖那樣已被處決,例如湖南的謄興善;有的像河北聶樹斌被指姦殺四名女子而被冤殺多年,真兇亦已現身,但他仍未昭雪; 也有像佘祥林、趙作海、胥敬祥、張海生、劉華忠、王樹紅、李新元等,未被槍決,因為一些偶然因素,例如真兇出現、被害人死而復生等而沉冤得雪,但更多的像 河北的李志平、福建念斌等,他們都是冤枉的,有的被槍斃,有的在坐監。而更多的卻是沒被法庭審理就在公安打死,然後以喝水、用鞋帶上吊、睡眠、躲貓貓等說 法,指疑犯是意外或自殺而死。

在司法不獨立、缺乏傳媒監督之下,而公安的權力又如此大,冤案就一定層出不窮,而且只會在真兇現身且良心發現之下講出真相,少部分的冤案才得以糾正,但絕大部分都不了了之。

香港的警察,近年已被批評急劇的公安化,也就是他們權力極大,且執法時不時雙重標準,又愈來愈不願接受傳媒監督。更可怕的是,我們的法官也被要求愛國愛港 了,而在袁國強就任律政司後,以檢控作為打壓社運人士的工具。如果兩者合流,變成政治工具,則呼格吉勒圖或趙作海式冤案,早晚會在香港出現。

(本聲音專欄只反映主持人及個別參與人士的個人意見。)

資料轉載/剪輯:
何漢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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