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
佔中→雨傘運動第五十五日 美國會報告人大常委決定2017年普選【牴觸基本法】網媒總編涉衝擊立會被捕
佔中→雨傘運動第五十五日(21-11-2014)
美國會報告人大常委決定2017年普選【牴觸基本法】
網媒總編涉衝擊立會被捕
毓民不認為衝擊立會者係「鬼」
http://youtu.be/52VB4Z1IbRw?list=LLkoSGD-iiz7EfKujMXmw0Cg
【明報專訊】佔領運動今第55天,金鐘佔領區前日凌晨爆 發衝突,數十名以口罩及布遮臉的示威者衝擊及毁壞立法會玻璃門及外牆,警方昨日再拘捕4名男子,年齡介乎17至54歲,他們涉嫌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、非法 集結及刑事毁壞等罪名;據悉,其中一人為網媒《本土新聞》總編輯梁錦祥,另有一人為「熱血公民」成員,遭帶返警署扣查,令事件至今共有10人被捕。
【明報專訊】對於日前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,無黨派議員黃毓民話﹕「呢啲就叫暴徒,有幾暴徒呀?打爛幾塊玻璃有幾暴力呀?」佢形容衝擊立法會策略上係時機不對,對「雨傘運動」發展無幫助,但佢原則上唔會反對衝擊,因衝擊者亦會承擔責任。
指黃洋達只係外圍觀看
毓民強調衝擊者並非「鬼」﹕「據我了解,衝擊嘅好多都留守咗幾十日」,佢話行動並無組織,又形容熱血公民黃洋達只係喺外圍觀看,又話﹕「如果『吹雞』,唔係咁做啦!」
被問到示威者戴住面具、口罩衝擊,被批評不肯承擔罪責,毓民話蒙面無問題,「𠵱家都拉人啦,畀閉路電視影晒,實睇到㗎,邊有得走,一個都走唔甩」,又謂戴面具、口罩等物品係要防胡椒噴霧,「唔通用警棍打你,都企喺度畀佢扑呀?」
「影晒邊有得走」
毓民批評,激進泛民不僅與衝擊者劃清界線,甚至將衝擊者樣貌拼圖,協助警方拉人,批評有關人士「若要做模範市民幫警方拉人,就應該返屋企唔好佔領」,因佔領同樣係違法,佔領者不比衝擊者清高。
資料轉載/剪輯:
何漢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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