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

佔中→雨傘運動第五十五日 無人代表我 只是不負責任的謊言



佔中→雨傘運動第五十五日(21-11-2014)
陳聰:無人代表我 只是不負責任的謊言
20.11.2014
http://youtu.be/KqcEeZJkv_A

衝擊者:「我們不會只坐著等清場,我們要重新奪回焦點!」
周永康:「當大家散播錯誤消息,基本上是在誤導行動者,這種做法絕對不光彩,應該予以譴責!」
黃之鋒:「你打爛立法會道門,然後又沒有衝進去,只見人去衝,這是否對戰友有承擔呢?」

衝擊立法會的行動,已經打破了「和平、理性、非暴力」的原則,因為該行動包括散播謊言、煽動衝擊、暴力破壞、只攻不守、攻完就走!

「雙學」在昨天早上只表示不理解,到晚上才作出譴責,我認為是遲了一點,更好的時機應該在中午前表態,因為經過一整天的畫面重播,民意已經形成。在市民產生負面印象之後才作出譴責,只會為運動帶來更大的負面影響。

如果,警方出催淚彈是民意轉捩點的話。今次,衝擊立法會也可能民意轉向的關鍵點。

固然,警方不清場是令佔領運動膠著的原因。然而,拖著整個運動「後腿」的其實是佔領者認為「無人代表我」的思維!

正正因為「無人代表我」,導致雙學與佔中只有領導責任,沒有指揮權力!試想想,在一場戰爭中,將軍擁有十萬大軍,但士兵不聽指揮,這場仗,怎麼打?

正正因為「無人代表我」,導致整個運動膠著,公投不能做、撤離無機制!其實,是否真的可以做到「無人代表我」?試想想,假若政府提出跟佔領者談判,難道你 要政府跟一萬人討論?在某個時候,你也要選出一個代表來吧!再想想,如果某些佔領者真的認為「無人可以代表我」,那麼,你是不是在否定選舉?因為你投票選 出區議員、立法會議員,甚至在普選下選出特首,也是一個「代議政制」,如果要高舉「無人代表我」,是否也在否定民主選舉?

不過,高舉「無人代表我」的同時,這班人卻幪面行事,逃避責任。
更「無品」的是,在「無人代表我」的同時,這班人卻要別人「代」你承擔後果!

所以,Sorry講句 「無人代表我」只是懶型的姿態,根本沒有實質意義!

(本聲音專欄只反映主持人及個別參與人士的個人意見。)

資料轉載/剪輯:
何漢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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