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
佔中→雨傘運動第五十六日 衝衝衝衝呀衝
佔中→雨傘運動第五十六日(22-11-2014)
潘小濤:衝衝衝衝呀衝
21.11.2014
http://youtu.be/SOw6mqNXpwo
前日清晨,逾百名蒙面示威者,以反對立法會審議「網絡廿三條」 為由,用鐵馬、磚頭衝擊立法會大樓,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趕來阻止,反被推開,結果兩塊玻璃門被打碎。奇怪的是,他們打碎立法會玻璃大門後,僅得一人衝入去, 然後很快就返出來,而警方也在十分鐘後始趕到,比往常慢一拍,而且,立法會也未審議網絡廿三條。
顯然,這是一次為衝而衝的行動。該不該衝呢?這確是一個兩難的決定。整場雨傘運動處於膠着狀態,甚至因為曠持日久,民意不斷流失。過去五十多天的每個高 潮,都是靠政府的失誤製造,包括無故施放催淚彈、縱容黑幫在旺角毆打佔領人士、暗角事件、警方在旺角暴力清場等。應該承認,佔領人士很難升溫運動,而這不 是他們的問題,而是任何群眾性民主運動的必然結果。
如何將運動升溫,既向政府施壓,又可凝聚更多民意,至少不會流失支持,這確是佔領者的頭號難題。升級至包圍特首辦或佔領立法會,當然是個選項。問題是,當 武力攻進立法會,在香港這個如此保守的社會,不僅失去更多支持,警方的武力也大條道理升級,屆時必然造成嚴重傷亡,運動也不再和平非暴力了,令堅守五十二 日未碎過一塊玻璃、未推翻過一輛汽車、未拋過一塊石頭的抗爭神話告終。
如果武力抗爭是有效的,能迫政府讓步,衝擊人士又可以一呼百應,召集成千上萬同道中人衝進立法會,則至少代表了民意,如此衝擊尚有一點意義。但沒有呀,反而可能令更多民意離運動而去。
這場運動雖然沒領袖、沒大會、沒主台,卻是很多人的心血,任何個人的行動,無論是留是衝是撤,事前都該得到大部分人同意,而佔領區目前仍是主張留下來的佔多數,這就是眾議員、名人都呼籲暫時撤退,但學聯學民及佔中三子無法宣布離場的原因。
以衝擊去升級運動,目前是行不通的,如果真的認定只有衝擊才是爭取普選的有效方法,可否在佔領區以外衝,又或等運動結束後,再自行組織呢?
(本聲音專欄只反映主持人及個別參與人士的個人意見。)
資料轉載/剪輯:
何漢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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